近日,有网友在新疆药监局官网留言:
随货同行单能否为电子版本?根据《关于促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十一 药品经营信息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药品采购、养护(温湿度监控)、配送销售、信息追溯以及处方开具、审核、调配等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等效力......”,咨询下供货方提供/向购货方提供的随货同行单能否为加盖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电子版本?

对此,新疆药监局回复:
根据《关于促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之规定,纸质随货同行单与电子随货同行单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使用电子随货同行单。
为确保电子信息真实性,防止在互联网传输过程中数据被篡改,使用电子随货同行单时,电子印章及电子签章的申请、制作、使用和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令第7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试行)》(国办电政函﹝2019﹞252号)等相关规定,且经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认证。
说白了,就是随货同行单可以为电子版本,但是要保证电子信息的真实性。
如何保证?回复中说了,就是要加盖电子印章,信息传输过程中数据不被篡改。电子签章要符合相关规定,且经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认证。
也就是说,那些没有经过电子服务认证机构认证,进行签章的电子随货同行单,都不符合相关规定,药监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将不予认可。
业内人士认为,电子随货同行单有利于避免因供方工作疏忽,没有附上纸质随货同行单,最后导致货物到达后,无法入库的情况。
事实上,近年来电子签章已被广泛应用到药品质量档案管理中。比如001医药电子资料管理平台(以下简称001平台)实现了首营资料、检验报告等医药资料的在线签章与传输,全国互联互通。
在电子签章上,001平台获得中国移动控股公司——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建设并运营、具备国家级CA技术的移动CA中心授权,可以直接为每个用户申请拥有一个合法唯一的证书密钥,进行企业电子密码签章交换资料,并加盖时间戳,确保每份文件安全、加密。
也就是说,随着药监局对电子随货通行单的认可,001平台这种符合电子签章要求的第三方平台,将进一步得到医药企业的青睐。
不仅如此,001平台对电子资料的管理,实现全流程、全覆盖管理,能确保系统用户身份、资料文件及其关联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有效支撑药品流通使用过程中的数据管理、质量管理相关规范的落实,实现行为记录全面准确真实和可追溯。
目前,001平台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广泛使用,已获得28个省(市)药监部门批复同意使用。用户可以直接通过001平台将首营电子资料发给全国合作伙伴。
不仅如此,001平台还是国家药监局监管司《医药流通领域电子资料管理可行性及应用推广研究》课题的试点平台,已经在江西、广西、甘肃、安徽、辽宁、云南、山西、陕西、江苏、天津、河南、黑龙江、内蒙古13个省(市)全面展开试点。